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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招聘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3)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筆試人數少于 1:3的全部入闈面試,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資格復審
(1)衛(wèi)計部門醫(yī)務人員崗位公布入闈體檢名單后,對入闈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其他崗位面試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衛(wèi)計部門醫(yī)務人員入闈體檢人員的資格復審和其他崗位考生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崗位表資格條件中其他要求的證明材料等,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各縣(市、區(qū))人社局或市直單位主管部門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資格復審后,對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體檢或面試資格。面試前兩天下午6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