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擇優(yōu)聘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何 琳
副組長:張小蘭
成 員:賴奇林 成 松 劉群芳 邱贛生
陳欣欣 范層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賴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邱贛生、陳欣欣、范層楓同志兼任。具體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科體局、人社局、縣委編辦組織實施。
三、招聘計劃和條件
詳見附件1《崇義縣2019年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四、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電話、信函及網(wǎng)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30日—6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
3.報名地點:崇義縣教科體局三樓會議室
4.報名材料:
(1)身份證,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職業(yè)中專旅游、機械制造崗位沒有教師資格證要求)、就業(y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義縣2019年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3)符合加分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按照贛發(fā)改收費〔2017〕340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100元,面試費50元(公費師范生崗位免收面試費)。筆試費在報名時繳交,面試費在面試當天簽到時繳交。
五、資格審查
1.縣教科體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縣教科體局、人社局、縣委編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2.經(jīng)資格復查后符合條件的考生方可參加筆試。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6月12日
六、筆試、面試和加分
(一)筆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1.筆試形式和內容詳見附件1。
2.筆試時間:2019年6月13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總分100分)
1.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和加分的兩項得分分學科從高到低按崗位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1:2比例的,所有的考生進入面試。如因報考人數(shù)少而達不到比例,或因考生缺考、作弊取消面試資格致實際面試人員未達到比例,不能形成競爭關系(入闈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其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
2.面試形式詳見附件1。
3.面試內容:我縣現(xiàn)行教材中相應學段相應學科內容
4.面試時間:2019年6月14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加分
符合以下條件的給予加分:在我縣公辦學校并至今在我縣公辦學校代課一年及以上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給予加分。辦法如下:
代課每滿1年加1分,最高分3分。加分以直接從教為依據(jù),計算時限須當年九月份在冊(可計算至次年8月31日)。
代課加分以工資發(fā)放表為依據(jù),同時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署意見。
(四)考生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加分+面試成績×40%。計算出的成績不是整數(shù)的,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免費師范生不需參加筆試。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span>
七、體檢和考核
1.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按不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對象,若某崗位確定的參加體檢和考核對象中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確定該崗位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為體檢和考核對象。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體檢費用自理。未按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棄權處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可采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
3.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xiàn)空缺崗位,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及時予以公示。
八、公示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
九、選崗
報考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選擇具體任教崗位(若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擇具體任教崗位)。具體任教崗位待縣域內教師調整后公告。
十、聘用
1.公示無異議,擬聘人員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的人事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期限為5學年以上。邊遠山區(qū)教學點聘用人員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滿5學年。
2.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1.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2.為嚴肅考試紀律,筆試、面試全程錄像監(jiān)控。
3.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4.咨 詢 電 話: 0797—3812339 3812036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97—3823880
崇義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23日